各系、处: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苦练技能的精神,营造比学赶超、争作贡献的浓厚氛围,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新成果。
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最美学院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师生新时代新风貌新作为,引导师生人人争当“最美学院人”,谱写学院发展新篇章。 二、评选范围
全院师生
三、评选条件
(一)教师及行管人员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文明执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教学成果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育人,又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师生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讲究效率,无违纪行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生评选条件 1.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爱学习,有专长。崇尚科学,勤学苦练,精益求精。
3.爱劳动,图自强。尊重劳动,勇于创造,脚踏实地。
4.讲文明,重修养。尊师孝亲,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5.遵法纪,守规章。遵纪守法,依法做事,依规行事。
6.辨美丑,立形象。情趣健康,仪容整洁,举止文明。
7.强体魄,保健康。按时作息,坚持锻炼,讲究卫生。
8.树自信,勇担当。自尊自信,珍惜青春,勇担责任。
四、评选办法
1、初评组织实施。教职工由所在部门推荐,学生由学生处组织推荐,各部门、各班级名额为1名,事迹突出者可增加。 2、材料申报。填写《最美学院人推荐表》,并另附1000字左右的详实材料。事迹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内容言简意赅,材料用A4打印一份。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将申报材料送宣传部汇总。联系人:蒋媛媛,联系电话:18509136313。
3、师生评议。“最美学院人”侯选人的先进事迹将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刊登,接受师生评议。
4、评选表彰。院党委召开会议,对照条件,优中选优,评选结果以院党委名义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处要把开展评选最美学院人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解放思想,创新作为,让评选活动落地生根,卓有成效。
(二)各系处要高标准、严要求,对照活动要求,对照评选条件,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优秀个人脱颖而出,成为师生的榜样,成为学院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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